法律解答:十年前的欠款至今未还,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可能存在部分权利无法通过诉讼强制实现的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债权人有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权利,债务人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及未过诉讼时效。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沟通协商:尝试与债务人联系,要求还款并留存相关记录。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发催款函。若要通过诉讼解决,需注意诉讼时效是否中断等情况。若已过诉讼时效,可尝试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以重新计算时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法院的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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