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再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实际操作中,离婚证是证明当事人无配偶的重要材料之一。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再婚意味着重新建立婚姻关系,为确保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需要证明当事人之前的婚姻状态已解除,离婚证起到了这一证明作用。权利义务:再婚双方有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和声明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办理登记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离婚证是证明无配偶状态的关键材料,同时户口簿、身份证等也是必要的证明文件。实务建议:如果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程序一般为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补发离婚证。在再婚登记前,务必准备好所需证件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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