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不要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双方有权就抚养费问题自行协商约定,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但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变更这种方式。关键构成要件是双方自愿达成不要抚养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实务建议:若要约定不要抚养费,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避免日后产生争议。要综合考虑自身及对方经济状况、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即使约定不要抚养费,若子女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增加费用,仍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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