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该条款赋予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能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各方权利义务:律师有权利按照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有权与律师沟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看守所负有及时安排会见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律师需持相关证明文件要求会见。实务建议:律师准备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前往看守所后,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看守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会见。会见时,律师应遵守看守所的规定,与犯罪嫌疑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详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申请取保候审等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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