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协议离婚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协议离婚时,这些资料用于证明当事人身份及婚姻状况,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商结果。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资料的义务,以确保离婚登记合法有效。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资料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关键。实务建议:提前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确保信息清晰完整。认真协商起草离婚协议书,对各项内容达成一致。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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