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并没有固定数额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如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状况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参考因素。实务建议:双方可先协商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能证明自己收入、财产情况以及孩子实际花费等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消费记录等。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一般会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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