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中国刑法中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一罪名。单纯的恐吓威胁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核心分析:构成寻衅滋事罪中的恐吓他人行为,需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关键在于判断行为是否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是否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等。实施恐吓行为的人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被恐吓方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实务建议:如果遭遇恐吓威胁,首先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尽量避免与实施恐吓威胁者接触。若因恐吓威胁导致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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