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方离婚后户口还在男方,不影响其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可正常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结婚登记遵循自愿原则,且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即可办理。女方虽户口在男方处,但只要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即可。权利义务:男女双方有结婚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依法办理登记的义务。关键要件:男女双方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且非重婚。实务建议:准备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前往登记: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流程:填写声明书、提交证件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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