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三年并非就不用还了。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受诉讼时效限制。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三年内债权人未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债务人可能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但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还款、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即使超过三年若有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等的证据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债务人还款。所以不能简单认为欠钱三年就不用还关键要看是否存在影响诉讼时效的因素以及债权人是否采取了合理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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