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携带以下证件:1. 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能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及常住地址。2. 双方的身份证。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3.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是确保婚姻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近亲结婚的必要声明。需注意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应当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公安部门更正。此外照片等材料也可能根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供。具体要求可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证件顺利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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