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后债务按以下顺序处理: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2. 职工债权。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 社保及税收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 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完上述债务后剩余债务依比例由普通债权人受偿。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此清偿顺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