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执行期间律师可以帮我做什么

执行期间律师可以帮我做什么

2026.01.14综合6人浏览

1. 协助查询财产:律师可凭借专业手段依申请向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以便确定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 参与执行和解:律师能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和解协议合法有效避免后续纠纷。
3. 提出执行异议:若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律师可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纠正错误执行行为。
4. 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如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或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5. 跟进执行进度:及时向你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让你了解执行动态对执行程序有清晰认知。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1. 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按认缴出资日期出资需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 查看更多
  • 诉讼答辩状不一定要在15天内答辩。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这并非强制要求。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 查看更多
  • 1. 原告可以撤销强制执行申请。 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若原告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或者原告放弃执行请求等情况下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强... 查看更多
  • 精神病人说的话一般不能直接作为证据。 1. 若精神病人处于发病状态其认知、表达等能力受严重影响不能正确反映客观事实此时所说的话缺乏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基础。 2. 但如果精神病人在病情稳定期间能够清晰... 查看更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该条强调了证人证言作... 查看更多
  • 1.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撤诉后保全措施不会自动解除。 2. 当事人申请撤诉并经法院裁定准许后财产保全措施的效力并不当然消灭。因为保全措施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得以执行...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