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传唤后的扣留时间有明确规定:1. 一般情况下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此有规定。2.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3. 如果是治安案件的传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派出所传唤后的扣留时间依案件性质等因素而定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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