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民法典》第1062条)。协商不成法院会依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补偿等属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2. 债务分担: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民法典》第1089条)。一方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10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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