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债务人破产债权人需及时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四十五条)。2. 申报后按破产程序参与分配。当破产财产变价后各债权人依法定顺序受偿。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支付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3.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务按比例分配。即便债务人破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仍受法律保护通过合法申报和参与破产程序尽可能挽回损失。 需注意收集债务人破产相关信息关注破产程序进展积极维护自身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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