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财产儿女一般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遗嘱继承中如果父母立有遗嘱指定他人继承儿女可能无法按法定继承取得财产但遗嘱未处分的部分儿女仍有机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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