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为他人巨额担保形成的债务若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第2款)。2. 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些债务明显是个人行为导致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其产生的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该财产明确归一方相应债务也应单独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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