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存在明显区别: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约定而应履行的责任。它是合同关系的核心内容包括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等。当事人需依约全面履行这些义务以实现合同目的。违约责任则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其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补偿守约方损失。二者区别在于:合同义务是先于违约而存在的应履行行为;违约责任是在不履行义务之后产生的一种法律制裁。合同义务具有确定性和预期性当事人明确知晓应做之事;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是对违约行为的否定评价与对受损方的弥补。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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