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房屋不一定需要公证。1. 若继承人之间对继承房屋无争议可通过协商一致自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2. 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比如对房屋份额、继承资格有分歧等公证继承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增强继承的公信力。公证机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出具公证书保障继承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总之是否公证可依实际情况决定公证并非继承房屋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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