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逾期法务协商成功后不应再收到催收短信。2. 协商成功意味着债权债务双方就还款安排等事宜达成一致。按照约定,债权人或其委托的催收机构应停止不当催收行为。3. 若协商成功后仍收到催收短信,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查看协商协议,确认其中关于停止催收的条款。然后,联系法务或债权人,告知其仍收到催收短信的情况,要求其采取措施制止。若问题仍未解决,可收集相关短信等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债权人违反约定继续发送催收短信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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