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如果该欠款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知情且未在借条等债务凭证上签字,也没有对该债务进行追认等行为,那么妻子通常没有义务还款。例如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2. 但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即使妻子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还款。比如丈夫借款用于家庭开办的企业进货等。3. 具体判断时,要依据债务的用途、是否有夫妻共同受益等因素综合认定。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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