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房产分割: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若无特殊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比如双方协商一致将房屋折价补偿给一方,或者申请法院拍卖房屋后分割价款等。像《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 子女抚养:两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岁到八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抚养条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八岁以上子女,会尊重其真实意愿。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标准通常是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子女抚养问题有详细规定,旨在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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