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核心分析:权利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构成要件:需明确探视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关键在于约定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比如是定期探视(每周一次等)、节假日探视安排等还可约定特殊情况下探视权的行使方式。4、实务建议:双方协商确定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比如每月探视几次、每次探视时长等尽量详细具体。若发生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收集对方阻碍探视的证据如对方拒绝探视的短信、录音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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