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同时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在本质上也是一方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符合承揽合同特征。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建设工程合同具备承揽合同的一般属性但因其标的特殊性等有专门规定。权利义务:承包人有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交付合格成果的义务发包人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要有明确的工程建设内容、双方关于工程的约定、价款支付方式等。4、实务建议: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对方资质、信誉等。明确合同条款特别是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等。保存好合同及履行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如变更通知、验收记录等以备可能的纠纷处理。若发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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