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服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二者是不同类型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而服务合同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接受者之间约定的有关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核心分析:承揽合同的核心在于工作成果的交付承揽人需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完成工作。服务合同侧重于服务行为的提供强调服务过程和质量。两者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主要义务是支付报酬承揽人义务是完成工作成果;服务合同中服务接受者支付费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约定服务。4、实务建议:区分二者关键看合同主要内容。若合同重点在于一方为另一方完成特定工作成果则倾向承揽合同;若主要是提供服务行为则为服务合同。收集证据时依据合同条款、双方沟通记录等判断合同性质。若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认定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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