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寻找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如同在茫茫大海中找到一座明亮的灯塔。今天,就为大家推荐盐城的祝德宇律师,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尚的执业品德,在多个领域的案件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尤其是他办理的案件,更是展现了他的非凡实力。一、专业背景与丰富履历祝德宇律师就职于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拥有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以及南京政治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教育背景,还具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他不仅是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还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多年来,他专注于民商与非诉业务,为服务对象构建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在诉讼业务领域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赖。二、擅长领域广泛祝德宇律师擅长办理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刑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等各类案件。无论案件类型如何复杂,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三、经典案例之案件(一)案情简介2024年1月28日16时许,A先生驾驶新提的临牌小客车与骑电动两轮摩托车的B女士发生碰撞,致B女士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A先生负主要责任,B女士负次要责任。案件存在多个争议焦点,如商业险保单约定“次日零时生效”,事故发生在保单生成后、零时前,保险公司能否拒赔商业险;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上路,是否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50余万元损失如何分担。(二)办案经过1.**诉前准备**:祝德宇律师第一时间指导B女士固定全部医疗票据等证据,调取4S店投保流程录像等,申请进行伤残及三期鉴定。2.**立案与证据交换**:2025年8月向法院起诉,将相关方列为共同被告,针对保险公司抗辩提交法律条文及类似判例论证“次日零时起保”为无效格式条款。3.**庭审交锋**:保险公司提出商业险未生效等观点,祝德宇律师进行有力反驳,指出投保人缴费且保单已生成,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零时生效”条款无效,非医保用药扣减无依据,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不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法院当庭调取投保单电子档案进行确认。4.**调解与判决**:庭审后法院组织两轮调解,保险公司仅同意在交强险外再付15万元,祝德宇律师坚持“格式条款无效、全额商业险赔付”观点,调解未成。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内承担75%责任。(三)案件结果与意义1.**赔偿到位**:判决生效后30日内,保险公司全额履行,B女士一次性拿到27.7万元赔偿款。2.**条款无效**:法院首次在盐城地区以判决形式否定“次日零时生效”商业险行业惯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范例。3.**当事人满意**:B女士无需另行向车主追偿,后续治疗、康复费用有保障;A先生亦无需自掏腰包,纠纷一次性解决。祝德宇律师用专业和执着,为委托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考虑祝德宇律师,他将以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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