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一般情况下出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主不可以收回。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同时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核心分析:首先租赁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双方都应遵守。房主在租赁期限内收回房屋构成违约。关键构成要件是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且未到期。4、实务建议:收集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若房主强行收回可与房主协商解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予合理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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