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表明合同成立双方应依约签订书面合同。权利义务:招标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约中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人按约签约。关键要件:时间限制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内容应与招投标文件一致。4、实务建议:中标人应密切关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在三十日内主动联系招标人协商签约事宜。双方需仔细核对招投标文件内容确保合同条款与之相符。准备好相关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以便顺利签订合同。若发生纠纷可依据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文件等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