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公开招标并不一定是最低价中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公开招标的目的是通过公平竞争选择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中标人而非单纯追求最低价。权利义务:招标人需明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按要求投标。关键构成要件:除价格因素外还需考虑技术、服务、信誉等综合因素。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招标人应留存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记录。寻求帮助:可向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咨询政策及程序。法律程序:先发布招标公告再开标评标最后确定中标人并公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招标人应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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