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在租赁关系结束时承租人搬走需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以避免产生纠纷。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3、核心分析:首先应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符合当初租赁时的状态否则可能面临赔偿。其次要结清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避免欠费产生纠纷。再者需按照约定时间返还房屋未经同意逾期返还可能承担额外费用。4、实务建议:提前与房东沟通确定搬走时间并书面确认房屋及设施设备情况。搬走前仔细检查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或协商赔偿。结清所有费用后要求房东出具费用结清证明。返还房屋时邀请房东一同验收确保交接顺利可签署交接清单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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