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婚前男方贷款购房离婚时该房屋一般归男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相应补偿。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核心分析:首先房屋归属以登记为准婚前男方签订购房合同并登记在其名下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其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基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共同贡献。关键在于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部分。4、实务建议:女方要收集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一般流程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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