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时双方各带一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互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一方的抚养条件明显优于另一方或子女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对方额外支付费用等情况另一方可能仍需支付抚养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核心分析:首先确定抚养费的关键在于子女是否实际需要。如果双方各自抚养的孩子生活、教育等条件相当一般无需互相支付。但如果一方抚养的孩子因残疾、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抚养成本大幅增加另一方则可能需要支付。其次双方也可通过协商确定是否支付及支付方式。4、实务建议:若考虑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需收集能证明孩子实际需要额外费用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学费增加的票据等。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整个法律程序一般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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