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在一般情况下互相不需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抚养费主要是用于保障子女在父母离婚后能得到必要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时从公平角度看各自承担自己抚养孩子的成本无需向对方支付。权利义务:双方都有抚养自己孩子的义务同时也享有孩子抚养权。关键构成要件:关键在于双方各自抚养自己的孩子且不存在需要额外支付抚养费的特殊情形如一方经济困难、孩子重大疾病等需要共同承担费用的情况。4、实务建议:如果双方对抚养费问题有争议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明确各自抚养孩子的具体支出情况。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各自抚养孩子的费用明细等证据如孩子的学费、医疗费发票等。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收入、孩子实际需求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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