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丈夫死后妻子是否需偿还其外债需视情况而定。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核心分析: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义务。判断标准包括是否共同签名、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若为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一般无需偿还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4、实务建议: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妻子要审查债务形成过程、用途等收集相关证据。妻子认为是丈夫个人债务的也需准备相应证据如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明。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