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其父母还贷该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核心分析:房产归属看购买时间婚前购买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父母还贷若无明确约定赠与双方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付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证明父母还贷金额、还款时间等。明确约定:父母还贷时可书面约定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若涉及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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