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一方独自还贷该房屋一般属于婚前购房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根据购房资金来源及产权登记确定房屋归属再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进行分割。权利义务:购房方享有房屋所有权但需对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关键要件:需证明购房款为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以及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及对应的房屋增值情况。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婚前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还贷记录等。计算增值:可通过专业评估或参考相关公式计算房屋增值部分。协商补偿:双方可先协商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