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该房子是由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子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所有权,且仅由一方出资购买。2.若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子为一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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