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合同丢失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但可能给当事人在需要证明合同内容及履行情况时带来一定困难。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即便原件丢失合同依然有效。3、核心分析:双方权利义务仍基于合同约定。关键在于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内容。4、实务建议:尝试联系合同相对方要求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核对。查找是否有合同的副本、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其他留存形式。若涉及合同履行收集如送货单、发票、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能佐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如果是通过中介签订的合同可联系中介获取相关信息或协助。若合同进行过备案登记可前往相关部门查询备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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