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拖欠工资属于劳动者可以被迫离职的情形之一。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或者直接前往劳动监察部门办公地点提交投诉材料要求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主张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仲裁程序一般包括立案、开庭审理、调解或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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