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离婚时女方所欠债务男方是否承担需视债务性质而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核心分析:若债务是共同意思表示形成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男方需承担因为符合共同债务构成要件。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男方无需承担。4、实务建议:确定债务性质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消费记录等。若对债务承担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举证证明债务性质由法院判定男方是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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