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酒驾拘留期间一般不允许被拘留人携带手机。2、法律依据: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手机通常被视为非生活必需品。3、核心分析:适用该规定的逻辑在于保障拘留所的管理秩序与安全。被拘留人的权利义务方面被拘留人有配合检查、遵守拘留所规定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手机属于非生活必需品这一属性。4、实务建议:家属若想与被拘留人联系可通过拘留所的管理系统进行视频通话等方式。被拘留人在被收拘时应主动配合对手机等物品的检查。若对物品保管等有疑问可在收拘时向工作人员询问清楚相关流程和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拘留所会按照规定妥善保管被拘留人的物品在拘留期满解除拘留时会如数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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