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送达是司法程序中向当事人等传递法律文书的行为。若送达时未按规定通知可能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使。当事人可申诉要求纠正送达程序违法问题。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同时送达应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送达需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未通知即违反程序规定。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知晓法律文书送达的权利送达方有通知义务。关键要件:未通知的具体情形及对当事人权益的实际影响。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能找到送达时无通知迹象的相关材料如监控、证人证言等。向原审法院反映: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说明情况及诉求。若原审法院处理不当可向上级法院申诉:上级法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并依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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