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结案时间因案件类型不同而有不同规定。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属于何种类型案件适用相应的侦查羁押期限规定。权利义务:公安机关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在法定时间内得到处理结果。关键构成要件是案件的复杂程度等符合相应延长条件。4、实务建议:一般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如果家属或当事人想了解进度可向承办警官询问。若认为侦查超期可向公安机关上级部门反映也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权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法律程序上先由公安机关按规定进行侦查之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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