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3、核心分析:适用此条款需满足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居。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满二年是其中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夫妻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是保持各自的生活状态同时要承担证明分居事实及感情不和原因的责任。4、实务建议: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双方关于分居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决定离婚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流程一般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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