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起诉离婚时对方拖着不离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推动离婚进程。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核心分析:适用此法律逻辑原告有起诉离婚的权利。原告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关键构成要件。被告虽有不同意离婚的权利但在法院认定感情破裂时其意见并非绝对阻碍离婚。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等多方面因素。4、实务建议:首先原告应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出轨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等。可通过收集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来实现。其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之后按照法院的安排参与庭审在庭审中清晰阐述感情破裂的事实与理由。法院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可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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