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归购买方个人所有,不予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需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房产归属: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原则上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涉及共同财产部分,需考虑补偿。关键要件:婚前签订合同、个人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协商补偿:双方可就补偿数额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诉讼流程:准备诉状及证据,向法院立案,参与庭审,等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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