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该房产在离婚时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核心分析:加名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有权协商分割方式。关键在于房产加名这一事实,它改变了房产的权属性质。实务建议:收集房产加名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变更记录等。若协商分割,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房产相关证据及夫妻感情、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情况说明。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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