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普票通行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核心分析:1. 增值税抵扣遵循“票、款、物一致”原则,且抵扣凭证有严格规定。2. 普票不具备特定的抵扣格式和信息要求,无法准确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3. 只有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能抵扣通行费进项税。实务建议:1. 出行尽量选择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收费公路。2. 取得发票后,应及时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等抵扣操作。3. 若取得的是普票,应明确其不能抵扣进项税,在财务核算时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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