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离婚户口通常是可以迁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核心分析:1. 户口迁移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不以婚姻状况为限制条件。2. 迁出方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义务。3. 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符合迁入地的户口迁入政策,比如有合法稳定住所、工作调动等合理理由。实务建议:1. 先了解迁入地的户籍政策,确定是否符合迁入条件。2. 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工作证明等。3. 前往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提交申请并提供材料。4. 再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完成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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