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出庭,法院一般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若对方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若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核心分析:首先要明确被告是否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形。对于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等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通过传票传唤促使其到庭。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若不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在其缺席的情况下依据现有证据和事实进行判决。实务建议:原告需向法院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传票能有效送达。若对方不出庭,要收集好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如分居协议、聊天记录等,以便支持自己的离婚诉求。若认为对方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可向法院申请拘传。整个诉讼过程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按时参加庭审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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